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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13 | 點閱數: 7
說明:  一、依據考選部 113 年 5 月 9 日選綜五字第 11313003611 號書函辦理。 二、請各機關學校協助於 113 年 5 月 24 日至 113 年 6 月 6 日登載考試報名訊息,登載內容如下:「考選部訊息: 113 年外交、國際經濟商務、民航、原住民族特考定於 113 年 5 月 28 日至 6 月 6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10 | 點閱數: 2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671 號函及 113 年 5 月 1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6000893 號函辦理。 二、查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9 號判決,將 103 年 1 月 8 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 14 條第 2 項「解聘與議決 1 年不得聘任為教師」案件(類同現行教師法第 15 條第 1 項),定性為不同行為主體所為之行政行為,其法律性質及救濟途徑如下: (一)關於學校對於教師解聘部分:公立學校對其所屬教師所為解聘,係基於聘任契約所為意思表示。教師認為學校之解聘不合法,係對聘任契約法律關係存否之爭執,應對學校提起確認聘任法律關係存在之訴。 (二)...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10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復依「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應適用前開辦法所定之支持服務。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07 | 點閱數: 30
說明: 一、為增進同仁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理解急救知識及技能,以建構良善工作環境,共同打造友善安全職場。 二、旨揭課程相關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 113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4 時。 (二)課程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 樓東哲廳。 (三)參加人員: 1、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採自由報名參加;參加人數上限為 80 人。 2、為維護課程品質,本課程不得現場報名,本府人事處將於 113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公告參加人員名單於 iShare 行動知識網,請人事單位上網確認名單(本府部分將另以電話通知各單位聯繫窗口)。 (四)課程表及詳細課程介紹...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07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5 月 1 日南市衛國健字第 1130083124 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來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06 | 點閱數: 53
本市 113 學年度國小教師介聘及甄選作業開缺原則,說明如下: 一、他縣市教師介聘: (一)一般教師缺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缺額開列方式如下: 1、缺額數僅 1 名之學校,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2、缺額數大於 1 名之學校,開列缺額數 2 分之 1(小數點無條件進位)至他縣市介聘,若有餘缺則開列至教師甄選。 (二)專輔教師缺: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二、教師甄選: (一)一般教師缺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缺額數大於 1 名之學校之一半缺額,以及他縣市教師介聘之餘缺,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 觀看完整文章
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03 | 點閱數: 34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4 月 30 日府性平字第 1130616083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自 112 年起依「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建立及維護作業說明」,建立及公布「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程序人才參考名單」(以下簡稱本名單),另規劃 114 年起鼓勵各機關優先參考本名單邀請性別影響評估之程序參與專家,提升性別影響評估辦理品質。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名單現有人才:近5年未參加行政院舉辦之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者。 2、新進人才:近5年具性別平等相關推動、倡議或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實務工作者。 (二)講習時間及地點: 1...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