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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總處) 115 年 3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58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有關本方案調整後之 DM 及要保書相關資訊,已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頁(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 )權益 e 點靈「其他」區、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b2c/hwc/index.html ;洽詢電話: 0809-019-888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5500811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基於提供學生良好受教品質之正向立場,本局 113 年 5 月 28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30715772 號函(諒達)業准予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在案。依前開函釋,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說明如下:
(一)有關「無課務時段」,係指學校行事曆實際排定之授課週數,依每週排定之授課節數,其他無課務且無照顧學生需求之時段稱之。
(二)查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以下簡稱專業發展辦法)第 6...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 115 年 3 月 6 日台內移字第 1150930629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ICERD )精神,並配合行政院核定之推動計畫,透過教育訓練及多元宣導措施,強化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對人權理念之認識,促進族群平等與多元共融,爰訂定本計畫。
三、本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辦理期間: 115 年至 118 年。
(二)實施對象:本府一級單位暨所屬各級機關及學校公務人員。
(三)年度達成目標:各機關受訓覆蓋率逐年達 60%(按: 115 年 30%、 116 年 40%、 117 年 50%,以此類推),含實體、數位課程,實際受訓人數不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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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9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52600490 號函(附件)辦理。
二、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學前教育階段之獎勵對象包含服務於學校附設幼兒園及公立幼兒園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又,專任合格教師曾於核備有案之公(私)立幼兒園任教,且其轉任前後服務年資連續者,該段年資得採計辦理獎勵。
三、有關專任合格教師曾於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及職場、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教保服務機構任教之連續服務年資,得採計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該段年資審查原則如下:
(一)比照本要點第 6 點第 8 款規定,僅曾任教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