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於 113 年 5 月 10 日召開之「中等學校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暨「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介聘甄選分發小組」聯席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本市 113 年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第 1 次市內介聘確認成功名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