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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9年10月20日本市110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4條及第5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倘貴校人員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貴校確實審查其資格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維護參加人員權益。
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網路報名:請於109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 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 報名暨初選:109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 補件時間:109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 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起。
- 筆試日期:110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時。
- 口試日期:110年1月1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