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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4-05-06 | 點閱數: 366

本市 113 學年度國小教師介聘及甄選作業開缺原則,說明如下:

一、他縣市教師介聘:

(一)一般教師缺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缺額開列方式如下:

1、缺額數僅 1 名之學校,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2、缺額數大於 1 名之學校,開列缺額數 2 分之 1(小數點無條件進位)至他縣市介聘,若有餘缺則開列至教師甄選。

(二)專輔教師缺:採尊重學校作法,缺額開列至他縣市介聘或教師甄選。

二、教師甄選:

(一)一般教師缺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缺額數大於 1 名之學校之一半缺額,以及他縣市教師介聘之餘缺,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

(二)一般教師-雙語缺:限 112 學年度雙語 C 類學校開缺。

(三)實驗教育學校教師缺: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後之餘缺,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

(四)專長類別教師缺:市內教師介聘後,單一專長類別除資訊、音樂、美術缺額控管開列公費生外,其餘(自然、體育)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

(五)專輔教師缺:他縣市教師介聘後之餘缺,全數納入正式教師甄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