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後之「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114 年 9 月 9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1186778 號函),自即日生效。敬請家長留意以下重點:
非總量管制學校:依戶籍所在地學區分發入學,於規定報到期間至「新生登記系統」完成登記。
總量管制學校(本校屬此類):家長須於市府公告的登記期間內,上網完成登記並上傳:
新生與主要照顧者同戶之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法院公證租約、公家宿舍證明等)。
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學生。
家長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
新生之兄姊或弟妹於當學年度仍在本校就讀者。
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設籍基本學區內,具居住事實並持有合法文件者。
設籍共同學區內,具居住事實並持有合法文件者。
💡 自 115 學年度起,「寄居」新生將依另行規定辦理,不再列入順位。
錄取名單將於登記截止後 5 個工作日內公告。
未能錄取者,學校將主動聯繫,並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非總量管制學校。
未於期限內完成登記或上傳完整文件,視同放棄資格。
剩餘缺額將於二次登記辦理,並依規定分發。
家長請務必注意登記時程與文件繳交,以保障孩子受教權益。
📎 附件下載:
👉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修正後全文)] (請置放附件檔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