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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林虹均 - 教務處 | 2025-09-15 | 點閱數: 275

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後之「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114 年 9 月 9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41186778 號函),自即日生效。敬請家長留意以下重點:

一、入學方式

  • 非總量管制學校:依戶籍所在地學區分發入學,於規定報到期間至「新生登記系統」完成登記。

  • 總量管制學校(本校屬此類):家長須於市府公告的登記期間內,上網完成登記並上傳:

    1. 新生與主要照顧者同戶之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狀、法院公證租約、公家宿舍證明等)。

二、分發優先順序(至額滿為止)

  1. 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學生。

  2. 家長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

  3. 新生之兄姊或弟妹於當學年度仍在本校就讀者。

  4. 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5. 設籍基本學區內,具居住事實並持有合法文件者。

  6. 設籍共同學區內,具居住事實並持有合法文件者。

💡 自 115 學年度起,「寄居」新生將依另行規定辦理,不再列入順位。

三、錄取及未錄取

  • 錄取名單將於登記截止後 5 個工作日內公告

  • 未能錄取者,學校將主動聯繫,並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非總量管制學校。

四、家長提醒

  • 未於期限內完成登記或上傳完整文件,視同放棄資格。

  • 剩餘缺額將於二次登記辦理,並依規定分發。

  • 家長請務必注意登記時程與文件繳交,以保障孩子受教權益。

📎 附件下載
👉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修正後全文)] (請置放附件檔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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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文-114學年度頒佈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入學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