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轉知 陳巧玲 - 輔導室 | 2025-02-04 | 點閱數: 210

113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獎勵(助)學金

一、優秀獎學金(2 名): 2000 元
       資格:新住民子女,上學期學期成績 90 分(優等)以上。
       備註:已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之獎學金,無法申請。(超過本校可申請名額,以年級較高者優先,同年級則以成績高者優先)

二、清寒助學金(3 名): 3000 元
       資格:新住民子女,上學期學期成績 70 分(乙等)以上,且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備註:已領取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者,無法申請。(超過本校可申請名額,以年級較高者優先,同年級則低收先中低收,經濟條件相同再參考成績高低。)

三、其他: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 。
       資格:請參閱附件說明。

      如班上有符合申請資格之新住民子女學生,請導師於 2/13(四)前至表單填寫資料,待比序確定會另行通知,屆時再請家長檢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