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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緯匡 - 教務處 | 2023-11-07 | 點閱數: 571

申請資格:

1. 設籍於台南市安南區之在學學生。

2. 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以下)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 學校學業成績:國中小學期平均分數85分以上,高中()組學期平均分數75分以上,大專組學期平均分數70分以上,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 學校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80 分以上。

5.年龄在25歲以下。

二、應檢附下列資料:

1.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2. 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片二張(各異列印,證件用或半身照不予受理)

3. 身份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専用。

4. 如家境清寒申請人,請檢附鄉()公所之低收入戶證明。

三、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 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 學校、里長各級民意代表等人士推薦者。

四、發放金額:

國中小學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2,000

高中(): 每名獎學金新台幣3,000

大專院校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