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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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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緯匡 - 教務處 | 2022-09-08 | 點閱數: 250

一、 依據原委會 111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44663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下稱原委會實施要點)」辦理。
三、 依上開要點第 7 點第 1 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 9 月 30 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四、 本助學金申請日期自本( 1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原委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
作業網站 網址: https://cip.ntcu.edu.tw 辦理,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
五、 原委會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 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
六、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 1,500 元整(即每學年 3,000 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
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七、 依原委會實施要點規定,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八、 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及特殊狀況證明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 公文.PDF
    1) 公文.PDF
  • 申請表(特殊).pdf
    2) 申請表(特殊).pdf
  • 申請表(範例).pdf
    3) 申請表(範例).pdf
  • 申請表.pdf
    4) 申請表.pdf
  • 實施要點.pdf
    5) 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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