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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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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沈志君 - 學務處 | 2022-03-01 | 點閱數: 222

依據本府環保局 111 年 2 月 22 日環綜字第 1110018723A 號函辦理。

(一)補助各校租用遊覽車費用,每輛至多補助新臺幣 8,000 元,每校至多申請 2 車次。

(二)補助優先順序如下:

1.辦理場域為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臺南市城西垃圾焚化廠、臺南市永康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2.申請日期較早者:以本局傳真資料記錄之時間為準。

3.計畫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134日止,辦理日期為111311日至531日止。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相關問題請逕洽環保局黃小姐,06-268675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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