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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0年2月3日賑基字第000110001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該會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本案申請期限自110年2月10日起至110年3月10日止,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三、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電話:02-891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