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一次甄選結果:
一般代理教師(錄取名額:1 位):一人報考,正取 1 人-許安綺,備取 1 人-無。
音樂代理教師(錄取名額:2 位): 一人報考,從缺(未達錄取標準),尚缺名額 2名。
體育代理教師(錄取名額:3 位):從缺(無人報考)。
英語代理教師(錄取名額:1位):從缺(無人報考)。
貳、第二次報名日期: 109年 8 月 25(二)上午 9時~12 時、下午 2 時~4 時
參、第二次報名資格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
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且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三)聽、說、讀、寫皆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
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肆、第二次甄選日期: 109年 8 月 26 日(三)上午 9 時(請於當天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註:正取錄取者學校會電話通知報到時間來報到,若正取者沒依時間報到,將電話通知備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