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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申請說明
一、 補助對象
1. 協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獲得適當的就學、就養、就醫、
就住等基本生活需求。
2. 失親或缺乏母愛家庭為:父單親、父母雙亡、隔代教養或親屬扶養之家庭。
3. 其它經專業社工單位評估確認有生活困難者。
二、 補助項目
1. 補助學雜費、日常生活費及醫療費用等相關協助。
2. 針對補助對象遭逢緊急事故時,提供急難救助金。
3. 補助標準、方式及檢具資料
| 項目 | 補助標準 | 補助方式及檢具資料 |
| 學雜費 | 每人每學期五千元為上限,不足五千元者,實支實付。 | 一學期一次性補助。 檢附學生證、繳費通知單等相關資料 |
| 日常生活費 | 每人每月提供三千元為上限。 |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 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
| 醫療費 | 每人一萬元為上限,不足一萬元者實支實付。 | 一年申請一次性補助。 檢附診斷證明、醫療繳費單等相關資料 |
| 急難救助 | 每戶每月一萬元為上限 | 社工評估補助月份,補助以三個月為限,每年僅可申請一次。 檢附急難事件相關資料 |
三、 申請程序
1. 申請補助項目, 由公(私)部門社會福利單位社工員實際訪查後, 評估案家需
求,於轉介單敘明建議補助項目及方式, 檢附資料含: 社工轉介單、 相關資
料,以利本會審查評估。
2. 申請補助單位轉介單及相關資料, 請以郵寄或傳真方式, 本會收到後 10 日工
作天內回覆審查結果並核發補助金,亦將視個案狀況,由轉介單位協同本會
工作員,前往案家核發補助金。
3. 本會僅接受公(私)部門社會福利單位社工員轉介,不接受案家自行申請。
本會地址: 10491 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 162 號 4 樓之 6
| 電話: (02)2777-4991 Email: moxian.f@gmail |
傳真: (02)2777-5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