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2352477 號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1131224)辦理。
二、 113 學年度二~五年級尚有候補生,待候補生依序遞補完畢後,再依轉學作業要點進行抽籤。
三、 113 學年度轉學生名額(114.06.03)
一年級 8 位
二年級 0 位
三年級 0 位
四年級 0 位
五年級 0 位
六年級 2 位
四、轉學作業在期末成績結算後進行,若欲轉入年段有缺額,請聯繫教務處註冊組,了解缺額狀況。
五、轉入需附文件:
1.已遷至學區內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原學校轉學證明書。
3.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一)戶籍所在地房屋所有權狀。
(二)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
(三)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四)其他經學校入學審查會查證於登記日前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如:設籍該房屋住址之直系親屬之水費、電費、手機費用、信用卡費用繳納等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