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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原委會 111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44663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下稱原委會實施要點)」辦理。
三、 依上開要點第 7 點第 1 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 9 月 30 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四、 本助學金申請日期自本( 111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原委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
作業網站 網址: https://cip.ntcu.edu.tw 辦理,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
五、 原委會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 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1 年 8 月 24 日賑基字第 0001110428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 3 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三、申請期間:自 111 年 9...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107570 號函辦理。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 25 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基金會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111 年 8 月 17 日廣達執字第 1110817002 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持續培育學生 67 名: 110 學年度獲廣達創意 DNA 長期培育獎學金,且 111 學年度尚在就讀高中職三年級(含)以下之學生。
(二) 111 學年度新申請名額 10 至 17 名: 111 學年度就讀廣達《游於藝》、《設計學習》、《游於智》計畫歷年合作學校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時間:111 年 8 月 20 日起至 111 年 9 月 2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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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1 年 8 月 10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11036791 號函辦理。
二、助學對象及助學金額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 25 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基金會辦法之助學對象。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