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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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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緯匡 - 教務處 | 2021-10-05 | 點閱數: 350

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85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獎助金額:

一、高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伍仟元整。

 

申請文件:

()申請表(附件1)

()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附件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3)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 實施辦法.pdf
    1) 實施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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