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之教師。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說明:
(一)新申請預階者,請填寫附件之「臺南市心評人員晉級換證申請表」(附件三),勾選「申請預階」欄位,檢附資料為:一吋照片 2 張、教師證影本、在職證明或聘書影本。
(二)申請晉級初、中、高階者,請填寫「臺南市心評人員晉級換證申請表」(附件三),勾選「申請晉級初、中、高階」欄位,並檢附心評護照手冊、一吋照片 1 張、原階段別心評證(正本)、測驗及實作證明。
(三)申請表中所列中階晉級高階心評「研習(測驗)分析」,除需先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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