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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11 月 1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980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劃 114 年度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客語師資需求,客家委員會將於 114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及 10 月 18 日(星期六)各辦理 1 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請鼓勵所屬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旨揭日程表已同步公告於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又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轉知...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3 年 10 月 15 日南大本土字第 1130020533 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 111 學 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 2 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 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各該語別中高級以上語言 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取得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 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 證書。
三、本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 111 年 1 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 程,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 15 梯次),相關資訊如 下:
(一)課程日期: 1...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