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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金華 - 人事室 | 2023-05-30 | 點閱數: 126

一、本局接受各校委託辦理本市 112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以下事項請各校務必配合:

  (一)有關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請各校薦派校內正式教師擔任,薦派名單請於 112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 18361】

  (二)薦派原則如下:

1 、開缺學校薦派初試監考人員:

     (1)普通班班級數為 18 班(含)以下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 2 名,以此類推。

     (2)普通班班級數為 19 班(含)以上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 3 名,以此類推。

2 、開缺學校薦派複試工作人員:薦派至少 1 名。

3 、上開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未開缺之學校可自行推薦,有意願參加之國中小正式教師亦可自行報名。

4 、接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三)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第一次講習: 11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地點:大成國中。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2 年 7 月 2 日(星期日)上午 6 時 50 分至 11 時 40 分,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複試相關作業:

   
 

1 、講習時間地點: 112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地點:大成國中。

       2 、複試訂於 112 年 7 月 16 日(星期日) :當日上午 7 時 40 分起,確定之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全日 1500 元、半日 75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五)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二、相關問題詢問窗口:崇明國小教務處高莉淑主任(TEL : 2673330#8101)。

三、其他相關說明:

(一)本局將視試務作業實際需求完成工作人力分配,另案公告需出席之工作人員名單,列入名單之教師請配合相關試務作業,除不可抗力之事由且經試務承辦學校認可者,餘皆請務必出席;未列入名單者則免出席協助試務,不再另行通知。

(二)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