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府 113 年模範公務人員核定新聞及國際關係處科長楊蟬華等 13 人(如名冊),其中並遴薦觀光旅遊局科員陳汶慈及警察局第六分局隊長吳俊諺等 2 人參加行政院 113 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
三、前開人員由本府公開頒給獎狀乙幀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並給予公假五日,應自獲選之次日起一年內請畢,獲獎人員事蹟請服務機關登載於人事資料。
四、冊列人員職務如有異動,請即通知本府人事處;頒獎表揚時間、地點將另函通知。
五、檢附本府 113 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冊 1 份。